1. 严格执行开学“三不”标准。即:区域疫情未达到低风险的不开学、学校疫情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管理不到位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未有效落实不开学。
2. 严格实行教职员工核酸检测。各类学校参与返校复学的教职员工返岗前要全部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未完成教职员工核酸检测的学校不得复课。
3. 巩固联防联控机制。着力加强学校医疗保健机构管理,建立学校与医院、疾控等医疗卫生机构点对点的“绿色通道”,具体责任到人。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形成闭环管理,确保措施有力、工作到位、防控有效,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蔓延。
4. 加强家校联动防控。学校要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在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减少外出,减少聚餐聚会。鼓励家长自驾车接送孩子,在指定位置接送后快速离开。学生乘坐公共交通上下学,要做好个人防护。
5. 主动纳入属地社区网格化管理。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服从属地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凡是有中、高风险地区返校的师生,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向属地指挥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属地指挥部要求执行隔离医学观察和医学检测。
6. 严格把好校门关口。坚持“五个一律”原则,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进出校门,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核验绿码通行(所有教职员工和高校学生),对疑似症状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7. 严格做好学生健康监测。认真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晨午检(住宿学生增加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掌握学生健康状况。
8. 加强教职员工防疫培训。学校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强化对学校行政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的疫情常态化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
9. 加强教职员工个人防护。教职员工要如实报告出行动态,做好每日体温监测。不参加非必要的外出旅行、会议和活动,主动远离人员密集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10. 科学佩戴口罩。校园内中小学生和授课教师可以不戴口罩。幼儿园教职员工应佩戴口罩,在园幼儿不建议戴口罩。在大学校园人群密集、通风不能保证的地方师生需佩戴口罩。
11. 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坚持每日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宿舍、浴室等重点场所进行通风、保洁及消毒,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装运设备每日必须消杀。加强就餐管理,坚持实行分餐分座。浴室要延时长、分时段、限人数使用并减少学生淋浴时间,加强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12. 完善公共卫生设施设备配备。学校要设立隔离观察室,有条件的要在操场周边等地加设可供学生用流水洗手的设备,尽可能地增加水龙头数量,引导师生勤洗手。
13. 提高校园后勤服务水平。增加校园后勤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能力,保证学生洗浴、理发、收寄快递等校园生活不受影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活必需品准备充足、供应有序、价格稳定。
14. 加强校园重点部位安全管理。重点排查电气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化品安全、废弃物安全、实验动物等安全隐患,做好应急处置器材设施检查与维护。
15. 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对食堂餐饮服务人员的健康防护。持续做好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定期清洗消毒重点场所设施。严格落实“保持清洁、生熟分开、完全煮熟、安全存放、材料安全”的食品安全规范要求。
16. 做好毕业生求职就业防疫。教育引导毕业生外出求职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做到“两点一线”,不进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校园招聘要避免人员聚集,在校内开阔场所、多批次、小范围开展面试工作,面试过程中做好考官和学生个人防护。
17. 加强考点防疫和应急准备。制定各类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和考场防疫具体措施,设立发热考生专用考场,防疫物资准备充足,为广大考生创造安全的考试环境。针对中、高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做好预案和应急准备,全力保障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18.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学校要加强体育教育教学活动,优化体育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切实落实每天锻炼1小时要求,创新形式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教学,适当调整各类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家校协同营造良好体育锻炼环境。
19. 全面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学校要营造包容团结互助的校园氛围,抓住学生返校、毕业离校等节点,积极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学校辅导员、班主任及心理咨询室的作用,加强对学生心理状况的排查,进一步健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20. 强化督导检查。学校要组织力量对校园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自查,发现隐患,立查立改。督导组要下沉到基层,重点对校园及考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