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师[2012]4号)要求,现将2012年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
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以下称申请人)先到辽宁教育人才网(www.lnjyrc.cn)上阅读《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操作指引》后,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注册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4月5日—4月20日。申请人到辽宁教育人才网(www.lnjyrc.cn)阅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操作指引》后,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注册申请报名。由于报名时间受系统设定限制,过期系统将不再接受,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网上申请注册。请各学院及时通告申请人,以免错过网上报名时间。
二、校人事处接收材料及审查
网报截止日期后,申请人需向人事处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材料,提交、审查材料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材料上交至人事处师资科,人事处按规定进行材料审查。申请人须提交材料如下:
1、申请人在网上注册后,由本人打印(反正面打印)的申请表一式两份。
2、思想品德鉴定表。本人在注册申请时网上填写并下载打印,由学校鉴定并加盖公章。
3、体检表。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规定项目的体检,体检合格并出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到辽宁教育人才网下载)县级以上(不受地域性限制)。
4、身份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红底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如毕业于师范类院校需提供成绩单。
6、普通话证书(要求二级乙等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7、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人与校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由人事处师资科出具)。
9、申请人的授课证明。由高校出具的申请人上一学年度所授课程及课时量的证明材料。(加盖教务处和人事处公章)
10、档案袋两个。
以上10份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与原件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档案袋封皮见附件)中一同上交人事处。
三、现场确认
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将在5月7日—5月16日对学校申报人员上述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四、实际操作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通过现场确认的人员,可以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分批组织各高校申报人员进行说课、答辩及面试。时间为6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12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