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2年度暨首届“本溪市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27

各单位:

根据《本溪市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本委办发【2011】13号)的规定,我校决定开展2012年度暨首届“本溪市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我校年龄在45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 推荐条件

本溪市首届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人选,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上有创新性成果,其成果有较大科学价值,在实践中具有指导意义,并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获得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科技奖项,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技术创新和突破,推动了科技进步,提升了经济效益,或在科研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应用中工作业绩突出,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省会效益。

(四)在管理工作中,能够结合实际并运用现代学管理理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和具体措施,经实践检验,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其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为市内同行所公认,并在全市教育界享有较高知名度。

(六)工作在治病、防病第一线,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为市内同行所公认,并在全市医疗卫生界享有较高知名度。

(七)在文化艺术、新闻宣传等社会领域,不断推出富有影响力的新作品,为繁荣我市文化艺术事业、宣传推介本溪等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并在本学科中处于市内领先水平。

上述推荐人选的业绩和成果以近3年来的为主,综合考虑历史贡献。已被评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辽宁优秀专家、本溪市优秀专家(或本溪市科技拔尖人才)的,不再参加本溪市首届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

三、推荐程序

推荐采取个人申请,基层单位推荐,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基层单位将推荐人选的纸质版《推荐名单一览表》(详见附件,表中“序号”按照推荐次序表明,填后加盖公章)上报到学校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lnkjxyrsc@163.com(邮件主题表明:“2012本溪市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单位”)。

四、报送推荐名单一览表时间安排

截止上报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16时。请各单位按时上报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刘丹,联系电话:5861036。

附件:《1331银河网站登录首页2012年度暨首届“本溪市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一览表》

                  

 

                          人事处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本溪市2012年暨首届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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