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宝钢教育奖(教师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27

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冶教会[2012]13号)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12年宝钢教育奖(教师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宝钢优秀教师奖的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二、推荐程序

采取个人申请,基层单位推荐(每个基层单位推荐一人),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基层单位将推荐人选的纸质版《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评审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不得更改表格样式,以A4纸正反两面下载打印装订,请帖好教师本人2寸彩色免冠近照)及《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两份(1000字左右,A4纸单面打印)于7月27日前上报到学校人事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人事处邮箱lnkjxyrsc@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请注明:“2012宝钢教师奖+基层单位+姓名”)。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1: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评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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