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教办发[2013]120号
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重点建设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3]83号)要求,省内57所高校共向我厅择优推荐候选专业184个,其中综合改革试点候选专业101个,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候选专业83个。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经研究,我厅决定对各校申报的限额内候选专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4月19日至4月26日。候选专业名单及有关信息可在辽宁教育网(http://www.lnen.cn)和辽宁本科教学网(http://www.upln.cn)主页通知公告栏中查看。
公示期间,如发现候选专业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或申报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应包括候选专业推荐学校、存在问题及依据;提意见者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意见不予受理。我厅对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电话、传真:024-86896698。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辽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编:110032。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