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校园先锋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制发《关于开展2021年“校园先锋示范岗”遴选工作的通知》,项目化推动培育创建一批校级“校园先锋示范岗”。12月16日,学校聘请7位专家,在勤公楼202室开展2021年“校园先锋示范岗”评审答辩。副校长赵毅出席答辩会,党委组织部刘宝主持评审会。
赵毅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刻认识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以“校园先锋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开阔视野,创新思路,抓典型,树标杆,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抓实抓好党建工作项目化、清单化、品牌化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引领带动作用,形成抓党建促业务、促稳定、促发展的良好局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基层党组织立足实际,探索创新,突出实效,形成特色,使党的工作活力体现在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让党的旗帜在学校育人阵地高高飘扬。
全校10个党组织和11名党员经过自主申报、资格审查入围评审答辩环节。在逐一听取汇报答辩后,经专家综合评议,拟推荐生物医药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党总支、中美双百学院党总支、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冶金工程学院炼钢党支部5个党组织和曙光大数据学院王海波、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刘彬、冶金工程学院李玲玲、后勤管理处许建国、人文艺术学院唐羽、党委组织部张明东6名党员为2021年度校级“校园先锋示范岗”集体和个人培育对象。学校综合考核各申报党组织和党员参与“一访二联三谈”和“亮身份、树形象、做贡献”活动以及“校园先锋工程”项目化建设实施情况,择优推荐生物医药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及曙光大数据学院专业教师党支部书记王海波参加省委教育工委组织的2021年度“校园先锋工程”集体和个人的遴选活动。
学校党委将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每季度对培育集体和个人开展考核评估,半年后,通过评估验收的培育集体和个人将被命名为首批校级“校园先锋岗”的创建集体和个人。希望各建设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中共辽宁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省高校党员中组织实施“校园先锋工程”的通知》(辽委高通[2016]25号)要求,通过培育“校园先锋岗”,发挥典型性、示范性,带动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学校教育改革一线攻坚克难,当先锋、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