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2021—2023年)名单,辽宁省共有6家单位入选,我校荣获国家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荣誉称号。
全国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由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负责组织开展,每三年遴选一次,水效领跑者称号有效期为三年。在此次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工作中,我校后勤管理处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认真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辽宁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协同配合,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工作质量,积极推进节水型高校建设工作。
通过组织推荐、资料审查、现场抽查、集中评审、公开公示等流程,我校达到了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基本要求和遴选标准,做到了“节水制度齐全、节水管理严格、节水指标先进”,最终获得国家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荣誉称号。此次获奖体现了我校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的先进水平和能源资源节约的责任意识。我校将以此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的标杆示范作用,提高全校“爱水、惜水、节水”的意识,使节水用水管理取得更大成效,为我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